象特征和精神气质,要求形体结构正确。
4.透视:从几何透视和空间透视两个方面掌握线和面的透视规律,使物体位置准确,透视舒服,并能体现出物体与物体、物体与背景之间的距离关系。
5.明暗关系:根据光照规律,表现物不同朝向面的色阶层次关系,使画面节奏对比得当,调子统一。能运用素描语言表现出画面的大体明暗关系,并具有一定的局部刻划能力和空间感。
6.艺术效果:较熟练地运用素描技法把握画面整体,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虚实得当,具有较深刻的艺术表现力。画面主体突出,层次分明,虚实得当,整体统
一,具有较深刻的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色彩是光照物象后作用于人的视觉效果,它由色相、明度、纯度构成,是研究色彩规律和用色彩造型表达客观世界的一门科学。研究色彩规律、用色彩造型,是美术专业的必修课。
色彩考试一般用日常生活中常见、常用的物品组合静物为试题题材。
静物的试题题材要有比较稳定的环境,便于考生观察、认识、分析、理解其色彩关系;它题材广泛,形态各异,色彩丰富,质感明确,便于组合成不同主题内容、色调的画面,从而检验应试者的用色造型能力。
色彩考试一般用写实手法,色调为冷灰调。用水粉(水彩)表现。
色彩的考试形式,一般分静物写生、组合写生或默写三种形式。
所谓静物写生,就是按试题要求将静物摆放好,考生面对物象写生作画。主要测试考生对色彩的感受理解和表现能力以及水粉(水彩)表现技巧的掌握运用能力。
所谓静物组合写生,就是由考生面对散放的静物,恰当地组合在画面上。这种考试形式除测试考生实物写生所具备的各种能力外,还测试考生构图能力和对画面色调的控制能力。
所谓静物默写,就是以文字形式命题,考生根据试题内容规定的数量、种类、色调等要求自己进行构图,安排相互间的色彩关系,用默写形式作画。此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色彩构图能力、对画面的组织能力及综合表现能力。
静物、静物组合写生试题的内容与要求:试题要根据构图法则和色彩写生规律;画面不允许添加或减少物品。要求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协调。用水粉或水彩表现均可,表现形式不限。
静物默写试题的内容与要求:用灰色衬布和深蓝色衬布各一块,配以若干物品组成一幅静物画。构图由考生自己安排,静物种类、数量不得少于规定要求,也不可另搭配其它物件。
色彩的考试要求:
1.人物动态明确,比例结构合理,特征突出,概括表现力强。
2.构图要依据构图的基本法则,将静物合理地安排(组织)在画面上,注意主次关系以及各个静物的色彩在画面上的分布面积。构图稳定、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3.能较正确地把握画面的色彩关系,色彩统一谐调,并具有一定的形体塑造能力。静物大小比例得当,造型形体特征明确,结构严谨,透视与明暗合理,注意画机的黑白灰关系。
4.画面具有一定的空间及质量感。能够把握大的色彩倾向,正确区分受光部与背光部的冷暖关系,注意物体与物体之间、物体与背景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