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划归艺术类的专业
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进行了清理和审核,决定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学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直接相加或各取一半相加形成综合分,再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大于文化课成绩。
5.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时,文化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大于专业课成绩。
注重第一志愿
依据往年经验,多数院校的艺术专业生源比较充足,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较大,尤其是艺术本科(一)院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更大,有些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扎堆比较严重,所以,填报好第一志愿至关重要。当然,也不能放弃填报第二、三志愿。此外,许多地方,艺术类实施平行志愿的很少。
考生投档录取原则
1.对非联考专业和按规定由院校在联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了专业测试的专业,录取时省级招办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2.对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未自行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成绩一般为(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由高校在已投档的考生中按对外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
3.自行组织专业测试、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的院校,只能录取经省级招办公示的本校专业合格名单中的考生。
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是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独立设置的艺术高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招生办法的高校本科专业,可自行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的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