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我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本省高考志愿中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将以此为唯一依据作为考生的专业方向录取依据)。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两个专业方向。
2、 网上填报志愿及打印时间调整为: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6月19日。在此期间考生可填报志愿并打印志愿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于6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3、 绘画类招生计划5%以内的专业最低分为279.6分,5%—10%(不含5%)的专业最低分为276.9分;设计类招生计划5%以内的专业最低分为280.7分,5%—10%(不含5%)的专业最低分为279.1分;书法类招生计划5%以内的专业最低分为278.2分,5%—10%(不含5%)的专业最低分为27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