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院校包括经济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农业(商业、贸易、工业、外贸、基建)经济、经济管理、管理科学、经济信息管理、进出口业务、工商行政管理、计划统计、会计、财政、金融、保险、价格、审计、税务等数十个专业。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类院校(专业)一般具有生源丰富、录取分数较高,以及偏重考生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等特点。
7、农林水类院校
这类院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较重视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较多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水高校的考生,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实行一次性调档的办法;
(2)注意考生的生物、化学等相关科目成绩。
8、医药类院校
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卫生学、中医学、高级护理、药学、中药、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等数十个专业。
医药类院校专业招生录取的特点为:
(1)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较高;
(2)对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有一定要求,其中中医、中药专业要求考生语文尤其是古文基础必须达到一定水平;医科大学、医学院对考生的化学、生物和外语成绩有较严格的要求;
(3)注重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工作。
9、政法类院校(专业)
政法类(包括公安、安全)院校一般设有法律学、国际法、经济法、刑事侦察、痕迹检验、刑事化验、犯罪学、公安管理、治安、保卫、警察体育、法医等专业。
公安警察类院校均实行提前录取的办法,要求考生本人品行端正,表现优良。同时,体检标准也高于其他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10、艺术类院校和体育类院校(专业)
艺术类院校(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其中专业考试科目、命题与成绩均由艺术院校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达到专业分数线后,须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的文史类考试(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艺术类院校专业实行单独录取的办法,由艺术院校负责。
录取时有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两条分数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校文史类院校专业,录取时,按先艺术类专业录取,后文史类专业录取的办法进行。
体育类院校专业包括体育、运动、游泳、体育管理、运动医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物科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体育类院校的招生形式与艺术院校相似,也分为两次考试。考生须分别参加体育专科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理工类(少数专业为文史类)统考。
·考生在报考体育类院校专业时,须先选择填报体育院校及专业志愿;
·兼报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