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中心)印制的《考生志愿表》(档案袋)、《考生简明情况登记卡》、《机读志愿卡》(本科含提前批专科填涂卡一、卡二;专科含高职填涂卡三)。考生填涂表(卡)时,除《机读志愿卡》上的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外,其它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笔(中性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2)考生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照省招考中心公布的2007年在山西省招生的院校录取批次、院校名称、院校编号、专业名称和专业编号准确填写在志愿表(卡)上,院校名称除在《机读志愿卡》上填写简称外,其余各表均须填写全称。考生要将所填报的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各表(卡)上所填报院校、院校批次、专业志愿顺序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填涂的志愿信息为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3)填报(涂)“服从调剂院校类别”志愿栏的要求和方法:考生在填报(涂)此栏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先选定院校类别,再选定院校录取批次,然后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在考生所报批次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招生部门将按其所填涂的服从调剂院校类别调剂给有关院校审录。否则,将不再调剂录取。
(4)填报(涂)“去否其它专业”志愿栏的要求和方法:在填涂“去否其它专业”志愿栏时,考生要明确表示对专业是否愿意调剂的态度。考生如愿意专业调剂,可将《机读志愿卡》上相应的小长方格涂满涂黑,并在各志愿表中填写“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招生院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该院校其它专业;考生如不愿意专业调剂,可将《机读志愿卡》上相应的小长方格空起来,不要填涂,并在各志愿表中填写“否”或不填写,当其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招生院校将不再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5)设置“若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愿否上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栏的目的,是为了让招生部门充分了解考生对录取顺序的要求,使考生档案周转更加合理、更加符合考生要求。考生若达到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愿上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可将机读志愿卡上相应的小长方格涂满涂黑,在相应的志愿表中填写“愿”,招生部门据此调配考生档案,不填写或填写“否”则不调配。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慎重填涂此栏。
(6)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表(卡)填涂完毕,送交县(市、区)招办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若发现违犯规定私改志愿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