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安排
1.
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
2.
每批(不含艺术类和农民工招生专业)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省招生委员会规定,艺术类及农民工招生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在一志愿录取时可适当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其他专业在各批次一志愿和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降分,三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时,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可适当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
3.主要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