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组织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深圳市教育局指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课程学习基本要求的考试。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均须列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由各地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办法》显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必修课程测试+专项艺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操作能力评定两部分;通用技术科目考试形式分为笔试(或机试)和实操测试两种。
深圳市教育局解读称,体育与健康等5门科目不是高考科目,5门科目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参照省统一组织的9门科目,体育与健康等科目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该科考生总数的2%(即合格比例不低于98%)。
既要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又要增加考试内容,这是否自相矛盾? 对此,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督促和支持各学校上好体育与健康等必修科目课程,加强相关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校内外实践活动等条件保障,通过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学好、考好,避免家长为学生应考备考投入不应该和不必要的精力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