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申请参评单位负担,提高评估信息可靠性,采取“公共数据获取与单位审核补充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模式,评估材料通过学科评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程无纸化”报送。为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将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加大材料检查核查力度,建立严格违规惩戒机制。
根据工作安排,申请参评单位须于2020年12月10日前登录评估系统提交本单位“拟参评学科清单”,并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15日登录评估系统报送评估有关材料。
(原题为《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教育部学位中心”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