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厅明确,各个年级开学前需要进行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方可开学,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5月13日起,经评估达到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标准的高等院校,可以安排其他年级开学复课。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由教育厅组织评估,盟市所属高校由盟市政府组织评估。
此外,5月7日起, 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盟市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根据要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目前,内蒙古各级各类学校尚在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内蒙古教育厅明确,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口岸城镇及其他输入风险较大的地区,由盟市政府科学研判,确定开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