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通知》明确,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严格招生管理,优化考生服务。要求有关地方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政策,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考。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总结完善上海、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力做好第二批试点省份新高考落地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第三批改革省份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
此外,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考试招生诚信教育。进一步优化考试服务,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