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深圳市研究制定了该方案。《方案》提出分阶段建设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20-2022年,新改扩建公办普通高中30所,新增公办普高学位6万个以上,公办普高录取率达到53%,高中在校生达到27.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8万人;2023-2025年,新增公办普高学位3.7万个以上,公办普高录取率比达到56%以上,高中在校生达到33.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22万人。
《方案》对未来高中学校建设作出了整体布局和安排。通过现有高中挖潜、新建高中和高中园建设等方式超常规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目前,深圳规划了4座“高中园”,每个“高中园”预计将建设3个公办高中,选址分别在坪山区、龙岗区、光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其中前3座计划在2022年之前建成,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高中园”计划在2022年之后建设。
《方案》提出了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路径。深圳市将研究出台新建民办普通高中配置标准,调整审批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办普通高中举办者利用自有土地、租用地及政府教育用地等多种方式解决用地难题。每个高中园除建设3所公办高中外,均预留用地规划建设1所民办普通高中。建立非营利民办高中建设、办学的奖补机制和学位补贴制度。对办学特色鲜明、市民认同度高的民办高中,在招生、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除打造公办民办普高外,《方案》还对中职学校的发展有明确规划。根据《方案》,深圳市将在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各建1所中职学校,新建1所高级技工学校,共建成6—7所公办中职或综合高中,另外,推动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共计新增中职学位3.4万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