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方案》共制订了33条重点举措,囊括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规范考试评价、深化育人方式改革、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和强化政府责任五大方面内容。
《减负方案》规定,严禁教育部门、学校以任何方式公布中小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学校不得举行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此外,针对校内考试方面,《减负方案》还明确要求严控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学科可安排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初中可组织文化学科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