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 检查报告指出,部分高校聚焦人才培养的意识不强,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缺乏有效衡量标准;过于重视外部评价,在学校发展上急功近利,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学校排名、论文数量、项目申报等显示度较高的工作上, 对长远发展谋划不够。
少数高校缺乏人才培养的有效政策举措, 主要领导精力、教师教学精力、学生学习精力、资源投入仍不到位,落实本科教育“三个地位”、推动“四个回归”工作力度不够。
还有的高校专业培养目标缺乏指向性,特色不突出;在教学模式、课程内容、教材建设、手段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力度不大,难以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成才和优质教育需求;学校体育的教学效果不佳,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呈下降趋势;产学研合作育人 还存在体制机制性障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足。
报告指出,究其根本,既有破除“五唯”不彻底的原因,也有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政策导向不落地的原因,重学科建设轻人才培养、重教书轻育人、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还没有根本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