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录取结束后本科院校及专业不再组织任何形式补录。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16号)执行。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本科高校“招生补录”及相关承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省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后信访接待电话:029—8522172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8月16日后,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接待室办公地点恢复至含光北路40号,有关考籍管理接待受理日期和时间为:每周二、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