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插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其中,招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不低于此类报考人数的80%。在不低于50%的录取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招生工作实际以及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划定退役士兵录取分数线。
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升学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本校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此外,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以及课程赋分办法由各高校制定,课程赋分要体现激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