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 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5000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招飞对象
2017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报名办法
方法一:通过所在学校报名,填写《空军飞行学员(高中生)报名表》,并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初选地点参加体检。
方法二:登陆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网站(bj.kjzfw.org),下载填写《空军飞行学员(高中生)报名表》,自行前往初选地点参加体检。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1。初选。2016年9月至11月,由招飞中心组织宣传发动、报名、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7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清华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北大、清华最低录取分数线下60分以内),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军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主校区坐落于“北国春城”吉林长春,大学分布在6省7市12个校区。6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7万余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 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51万余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装备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经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从2013年起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划线由二类本科调整为一类本科。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或登录空军招飞网查询。
学生可登录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网站“bj.kjzfw.org”查询相关信息。关注“华北招飞”微信公众账号(添加微信号“HBZF-2014”或扫描二维码)及时了解招生动向。咨询电话010-51381710。(空军招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