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5〕147号)和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2015〕104号)执行。
二、考试
参加我省今年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 生,在规定的时间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以及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 体育专业、外语小语种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已被我省高职院校“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考。
(一)考试科目
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定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
上 午 9:00—11:30 |
下 午 15:00—17:00 |
上 午 9:00—10:30 |
下 午 15:00—17:00 |
上 午 9:00—10:30 |
下 午 15:00—16:30 |
|
科目 |
语 文 |
数 学 |
政治/物理 |
英 语 |
历史/化学 |
地理/生物 |
英语听力测试部分安排在英语科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三)各科满分值
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等科目的满分值均为150分,其中,英语科分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笔试部分满分值为120分,听力部分满分值为30分,听力成绩计入英语科总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四)考试范围
各科考试范围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供海南省使用)的内容为准。
(五)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应在答题纸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其中选择题采用填涂的形式答题,非选择题采用书写形式答题,非选择题中的选做题题号的填涂和答题区域,按各学科答题卡上的相关要求填涂和作答。
各普通中学在考前要做好对考生答题卡的填涂和作答的指导工作,避免考生在选考题的作答中因不涂、多涂、错涂选考题号对应的方框或在不同答题区域书写同一题号的答题内容而影响考生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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