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中规定了报名方式、报考类型、志愿填报要求和申请表填写要求、选拔程序、日程安排。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5月28日。
以下为简章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理科类(78人)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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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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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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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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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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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实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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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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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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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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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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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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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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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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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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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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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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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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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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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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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基础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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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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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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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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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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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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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实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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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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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国际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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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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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7人) |
医学实验班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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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20人)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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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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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实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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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实验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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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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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国际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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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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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