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远程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2月1日至29日(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网络关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报考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四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
3、报考类别:
文科、理科考生(含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对应三个录取批次。一类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主要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二类对应文理科第二批,主要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三类对应文理科第三批,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兼报两个以上类别。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该类别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
只报艺术或体育、不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本科或本科、专科兼报的,选二类;只报考专科的,可选报三类(不计技术考试成绩)。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和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