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2016年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共12所)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我省决定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范围和规模。为做好我省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年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院校应认真制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