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2010年申报成功,使昌航成为当时全国八所拥有该专业的高校之一, 受到民航界的广泛关注。在民航局飞标司、人事科教司及地区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我校已有三批共115名飞行学员于2013 年、2014年和2015年入校。我校采用国内理论教学与国外飞行训练相结合的学生培养模式,培养具有扎实飞行技术理论和过硬飞行实践能力的民用航空飞行员,其培养模式及专业办学特色得到了行业的一致认可。
二、招飞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飞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截止2016年8月31日年龄在16至20周岁,英语语种。具体招飞计划以当年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3。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学习飞行:3.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者超过187厘米;3.2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110)±10%;3.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3.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3.5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3.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3.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3.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3.9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3.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3.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3.12口吃;3.13每眼裸视力“C”字表低于0.5,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弱视、斜视、色盲、色弱;双眼做过激光手术;3.1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3.15肺结核。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心理选拔及综合素质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三、培养与就业
1。全部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生在学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回校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局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2。毕业后对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关费用:高中养成飞行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江西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有限公司联系银行担保贷款或者由委托培养单位垫付。
4。学校只承担初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