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飞行技术专业于2007年开始招生,2016年我校受奥凯航空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收高中养成生飞行学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理科、英语语种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年龄:16至20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3.背景调查、身体条件符合民航飞行技术专业学员选拔条件。
4.身体条件自荐标准。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⑴身高不足170厘米;⑵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5(C字表),斜视、色盲、色 弱, 有视力矫正手术史;⑶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⑷较重的砂眼或倒睫;⑸明显的“Ο”型或“X”型腿;⑹颜 面五官明显不对称;⑺纹身;⑻口吃;⑼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⑽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⑾晕车、晕船;腋臭;⑿慢性胃肠道 疾病;⒀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⒁肾炎或血尿,蛋白尿;⒂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⒃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二、培养进程
本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国内外、校内外办学相结合。学员在沈航大进行2.5年的基础理论学习;在飞行训练学校进行250小时(约14个月)的飞行训练。
三、培养费用
1.高中养成飞行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目前为4200元/年;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垫付。
2.学校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费用、辅助检查费用,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四、就业及待遇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还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
2.飞行员为高薪职业,学生完成飞行训练回国后在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将按照改装阶段(观察员、全程右)---副驾驶(四级标准)---机长---飞行教员这样的技术发展通道执行相应的待遇。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欢迎同学们在了解本招生简章内容,特别是明确招飞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自愿报名。
2.初检报名时带齐以下材料:黑色水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招飞报名登记表。
3.招收录取程序:报名、面试、身体初检(时间地点按学生所在学校通知为准)→民航体检队合格性体检(时间地点按我校通知为准)→民用航空背景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