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州)招生办要高度重视南航招飞工作,加强对南航招飞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切实抓好招飞工作。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州)招生办要及时召开所属中学校长、教导主任参加的招飞工作动员会,具体安排南航招飞工作,按照要求填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表》,并汇总报名情况。
三、各级招生办和相关中学要认真组织,配合做好南航招飞初检和上站体检工作。对上站体检合格的学生,要做好保苗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身 体情况,在思想上要求他们积极向上,文化课上找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答疑难,同时要督促学生加强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坚持招飞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高标准、高要求,确保生源质量,把品学兼优的学生,输送到飞行员队伍。
2016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施方案
根据民航发展需要,经国家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同意,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航)2016年计划在贵州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障
南航招飞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飞计划
南航2016计划在贵州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30名,学制4年,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其定向培养10名(理科10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为其定向培养20名(理科15名,文科5名),最终招飞计划以各高校发布的为准。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
招收参加2016年贵州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未婚。
2、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航空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
年龄十六至二十周岁 (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每只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3(环形C字表);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HBsAg阳性等,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和背景调查要求。考生可按照《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4、心理品质条件
参加南航招飞中心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
2016年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招飞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市(州)招生办结合实际情况搞好工作部署,指导督促所属县、学校进行深入宣传,同时南航招飞中心派出宣传小组,会同各市(州)招生办到部分市级以上示范中学,采取定点和入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