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航空大学是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一批本科录取院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空军航空大学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将军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先后为军地培养了数万名合格飞行员,为多个国家培训了上千名军事航空人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刘玉堤,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女航天员刘洋、王亚平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
★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及培养模式
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员,学制为“4+1”,进行3年半基础教育和半年初教机飞行训练,4年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工学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随后再进行1年高教机飞行训练,通过考核授军事学学士学位;如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飞行的,根据本人情况转入空军地面军事院校学习,毕业后为军队现役军官。
★军地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北大、清华、北航“双学籍”飞行学员: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和学生本人志愿,从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筛选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于8月底前送地方高校培养。学员在地方高校进行学历教育期间的通识教育和专业课程学习,在空军航空大学进行飞行专业学习。学员同时拥有军地高校学籍,学制四年,学历本科。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分配到军队从事飞行工作。学员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心理、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地方高校学习的,退回空军航空大学按有关规定处理。因身体原因不适合飞行的,停止飞行专业学习,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
★空军招飞对象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 1996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未满18周岁,身高可放宽到164厘米。
(二)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可放宽到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身体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三)视力:空军“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且未做过角膜准分子激光术和角膜塑形。
(四)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五)色觉:无色盲、色弱。
(六)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三、文化条件
必须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下浮20分左右,高考成绩与心理选拔专业成绩相加所得综合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空军招飞属于提前批次录取,报考空军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