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批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1)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次,根据“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参考志愿分数优先”
的投档原则,先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分开,然后将填报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按 “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放平行参考志愿。艺术、体育类院校批次,根据“志愿顺序”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36。投档程序
(1)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A1、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模拟投档程序,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实行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次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补充投放平行参考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艺术、体育类院校批次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37。军队、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军队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 和政审考生名单。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按不超 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同招生院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录取时,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 取。
38。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独立设置的29所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29所独立设置的清华大学、北京 服装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