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其中:
1)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科目,各科成绩按照A=10分、B=9分、C=7分、D=4分折算。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之和÷11(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初评成绩(满分4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0.3(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3)高考总分折算方法:[100^(高考总分/810)]×0.6(指数函数,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折算结果对照表参考附表)
4。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的录取;
七、日程安排
2016年5月25日-5月28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
2016年6月1日,公布初评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和打印复试准考证。
2016年6月11日,复试。(测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6年6月20日前,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名单,并提交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6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三位一体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位一体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