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我校2016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者可兼报但需重新报名。我校2016年在浙江的领军人才选拔招生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合并实施,已报名领军人才选拔的学生如无信息修改则无需重新报名,如需修改专业志愿等信息则需重新报名(领军人才选拔中申请的理科类-临床医学、理科类-医学实验班专业自动转为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类-医学试验班专业,无需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后,所有报名材料均以重新报名数据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复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复试:将在浙江省内举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
3。确定入围名单:我校将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类及高校测试成绩(含初评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人数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0%。入围学生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六、录取办法
1。入围“三位一体”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6年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考试,并且达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安排在2016年6月25日之前;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3。按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学生的综合成绩,分专业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前105名,其中理科类录取78名,医学类录取7名,文科类录取20名。
综合成绩按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30分)+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60分)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