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军事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高职专科批“非定向”志愿以及“贫困专项计划”志愿录不 满额 的院校,在该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其中,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只限 军检复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贫困专项计划”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 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栏均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军事院 校”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本科二批征集 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14。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1)军事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 术、 边防管理等专业;(3)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4)航空、航海专业;(5)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 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6)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
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与专业分五类:(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3)教育部确定的 29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4)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5)其他类专业。
15。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不能兼报,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只能选报除“军事院校”之外的其他五类中的一类高 校与 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填报了“艺术院校(专业)”类别志愿且参加了我省音乐类或美术类统考的考生才可以填报“学校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中的“定向”志愿 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时,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栏内,只能在自己的报考科类中填报一个专业类(文史、理工、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不得混 报。
16。参加军事院校招生体检(简称军检,下同)初检合格,年龄不小于17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