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两次“征集志愿”的每个批次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视情况进行1至2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已经填报了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2)艺术类:
本科二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单设志愿栏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1)自主选拔招生(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除外)、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 和高水平 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核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核合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 志愿。
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单设志愿栏,称为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才有资格填报。
自主选拔招生(含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一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单设志愿栏。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第一阶段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二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视情况进行1至2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单设志愿栏。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之后、高职(专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 也可对应 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