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23。经教育部核准备案且已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4。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 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 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要求,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 备案的招生章程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 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 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 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6。省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27。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批,共6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和其他(今年新增“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具体政策将另文公布)共 5类,军事(含国防生)、免费师范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四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志 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公安、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