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 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 合,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舞弊行为及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56。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 建设,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 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 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
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秉公办事,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做好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采集、考试、评卷、统分、录取以及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等各环节的工作。
57。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本校录 取工作的管理,培训技术人员,添置必要的设备,保证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规定,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要加强综合治理 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诈骗或 伪造考生档案冒名顶替入学,构筑招生录取全过程防范体系。
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5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 生的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 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改革政策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对高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监督,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 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