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改进评卷方式,加强评卷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学生成绩报告。高考统考科目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文化基础课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各高职院校单独命题、自主测试。2017年起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招生
鼓励民办高校向省外扩招
除高考改革方面的问题外,“改革方案”还涉及各个阶段。
在义务教育阶段,将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实现全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多元录取机制,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并不断提高比例,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向农村和薄弱初中倾斜。加大统筹力度,提高省属重点高校招收优秀农村学生的比例。调整高校办学层次结构,压缩本科高校办专科规模、扩大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规模,鼓励民办高校面向省外扩大生源规模。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考试方式。
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16〕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教育服务振兴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公平公正,完善规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实施;坚持统筹推进,整体设计,综合施策,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衔接沟通、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6年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2018年实施高考(精品课)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适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