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一批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本科二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投档规则:先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再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四)公示及责任追求
1。考生资格名单和高校录取名单将在省、市、县招考部门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 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批次、单独投档,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 录取模式,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辽宁省普通类相应科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执行。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高 职(专科)批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投档时,筛选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只进行一轮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2016年辽宁省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只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在教育部“阳光高 考”平台公示前,由生源所在市组织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进行确认。经确认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在省、市招生信息发 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经公示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包括免试),根据我省招生计划公布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 专业代号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只能根据相关条件选报一所院校。录取时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报院校志愿在普通类提前批次时间段内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考 生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
十二、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省编委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