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的学生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
|
|||||||
4 |
体育特长生 |
应届高中毕业生 |
2013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2015年1月1日前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 |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田径、游泳等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提供证明,经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合格 |
|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8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获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前6名(不足8队减2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不足8人减3录取;不足4人,不予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集体前3名(不足6队减3登记;不足4队,不予登记)、市级综合运动会前6名(不足9人或队减3登记;不足4人或队,不予登记)。 |
||||||||
|
||||||||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10个项目获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前6名(不足8队减2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不足8人减3录取;不足4人,不予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集体前3名(不足6队减3登记;不足4队,不予登记)、市级综合运动会前6名(不足9人或队减3登记;不足4人或队,不予登记) |
5分,由报考上海学校择优录取 |
|
||||||
|
5 |
技能特长生 |
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
高中阶段 |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 |
5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
上海市教委 |
|
政策照顾对象 |
6 |
烈士子女 |
考生 |
|
|
2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
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