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2016年新增触犯刑法或受到刑事处罚也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8、残疾人参加高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往年的规定只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没有具体规定。2016年明确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益进一步完善。
9、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2016年的规定在强调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时候增加了一项明确的规定: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并要求省级招办对高校实施监督。
10、高考录取结束时间适度推迟
2015年的规定明确全部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2016年规定对此适度放松让录取时间更加宽裕: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11、充实了省级招委会的职责
2016年规定省级招委会的职责新增加的内容有,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2、新增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报酬的条款
2016年的规定新增第69条:对参与监考、评卷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正是因为增加了这一条,使得2016年的《规定》从原来的总共74条变成了75条。
13、新增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等违法违规追究条款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条款中增加了很多内容,主要是针 对与《刑法》(修正案九)内容相关的。规定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 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