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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综合(文/理)满分300分;自选模块满分60分;技术满分100分。
20。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各类总分如何计算?
答:考生总分按报考类别分别合成。文理科一类为“3+综合+自选模块”的总分,满分为810分,二类为“3+综合”的总分,满分为750分,三类为“3+技术”的总分,满分为550分。兼报多个类别的考生,会有多个总分。
21。高职单考单招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科目一般共4门:语文、数学(医学护理类、药学类考化学)、外语(英语或日语,由考生任选)和专业理论,但“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我省改革进程安排,将逐步用职业技能考试代替专业理论考试。2016年,除药学类和医学护理类仍考“专业理论”外,其它类别实行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含职业技能操作和职业技能理论两部分。
22。高职单考单招的各科成绩总分是多少?
答: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化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满分为120分,专业理论(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300分(相关类别的职业技能操作和职业技能理论分值按职业技能考试方案规定执行)。
23。高考考生都要体检吗?
答:凡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或历届各类高中毕业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4。残疾考生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需录入相应信息提出申请。报名地考试招生机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 面评估报告,经各市级考试招生机构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必要时经省组织专家组复核确定),省教育考试院形成《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考生。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省教育厅根据书面复核结果形成复核意见,并于考试开始10日之前送达考生。具体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浙教办考〔2015〕84号)执 行。其中,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外语分数(成绩)=考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5。
25。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学生怎么确认报名身份?
答: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