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类:只招收美声唱法的考生,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三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合唱团的证明或者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获奖证书、DVD格式的考生本人演唱的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舞蹈类: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要求考生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的考生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管弦乐类:考生演奏技术优秀,具备三年以上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乐团的证明、DVD格式的考生近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类:考生能够熟练掌握所报考的乐器,具有三年以上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乐团的证明、DVD格式的考生近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报考笙项目的考生提供的影像资料须包括传统笙和加键笙的演奏)。
3、报名材料
(1)各类项目指定要求的材料。
(2)由中学盖章的《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申请表》。
考生将上述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并标注所报项目类别,于2016年1月7日17:00前寄达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0室,邮编:100871。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4、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冬令营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项目与寄送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签约名额的8倍。
四、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6年1月12日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冬令营测试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6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定音鼓除外)。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测试拉帘进行。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