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前结束。
二、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进行招飞航空体检。
(一)初试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接受学生报名。
(二)体检标准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执行。
(三)体检工作由民航医学中心体检鉴定所负责实施,通用的辅助检查项目在具备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
(四)体检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具体情况将在北航飞行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为单项淘汰制,凡有不合格项者即行淘汰。体检总结论在所有检查项目结果下达后通知学生本人。
(六)体检工作分时进行,每日体检50人左右,按学生所在学校分组,具体时间将在北航飞行学院官网公布。
三、2016年3月1日—5月1日,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背景调查。
(一)体检合格的学生,方可接受背景调查。
(二)背景调查工作由北航飞行学院负责组织,会同学生所在的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实施,主要了解学生在校、日常的行为表现,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三)背景调查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由北航飞行学院下达。
(四)背景调查结论下达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招飞办公室在5月30日前将体检、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名单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将在北航飞行学院官网公布。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一)学生须遵从学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本科录取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其他录取批次的学校和专业由考生本人按当年自治区有关规定填报。
(二)录取工作开始后,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进行网上录取,飞行学院招飞办公室负责协助工作。
(三)学生被录取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