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已通过报名 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 址:http://www.hebeea.edu.cn),从主页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进入“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点击 “考生登录”入口中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http://gkbm.hebeea.edu.cn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 于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残疾 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否则不能申请高考合理便利。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 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七、拟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拟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要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 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申请。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 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现场确 认是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 普〔2014〕5号)执行。拟享受其他优先录取照顾的考生,须按照冀招委普﹝2015﹞4号文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 试机构进行登记。
八、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准备好有关证件: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同等学力证件、证明。拟申请享 受2016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的介绍信。尚未安排的转退军人应有民政部门的介绍信。 社会考生应有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的全面鉴定。
3.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4.报名费。
5.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相关招生简章。
九、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