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生活制度化;学校专设空勤食堂,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 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 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 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 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 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必须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本专业的培养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淘汰,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 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同学,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 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七)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本专业招收男性(部分省市招收女性)高中毕业生,英语语种,理工类(部分省市文理兼收),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本专业只在全国部分省、市招生,详细情况见当年招生计划。
(二)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 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 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165厘米 (含)——185厘米(含),体 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 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三)报名方式
请登录中国民航大学网站www.cauc.edu.cn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飞行招生”,点击“招飞报名”栏进入招飞在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