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考场,12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舞蹈类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4)体育类专业:2016年4月1日至15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6年4月6日至4月15日全省考生分两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批次参加考试。第一批: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考生,4月6日到考点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7日至10日考试。第二批: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的考生,4月11日到考点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12日至15日考试。
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2.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学校名单附后)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省外综合性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部委属及“211工程”院校除外),不再单独举行专业考试。
来川设立考点的省外院校应在2016年1月15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检查。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应通过媒体和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考试信息。
二、考试
(一)专业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根据普通高校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特点分别设立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承办院校负责。
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5〕148号)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