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和文化测试。
2.全面检测
2016年2-5月,海军招飞办在指定城市设立招飞检测站,对初检预选合格者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品质、文化等方面的综合考核,为期三天左右。考生须如实提供本人和家庭情况,填写《海军招飞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并经网上信息填报确认后方可上站。全面检测期间,考生、带队老师的交通费用和食宿安排,由海军招飞办负责。全面检测后,海军招飞办派人对合格的考生实施政治考核走访调查。
3.定选录取。
2016年6-7月,即高考成绩公布后,海军招飞办提取学生高考成绩,结合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3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省参加定选学生的数量和名单,通知学生本人来北京参加定选复查。定选复查结束后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品质、高考成绩四项综合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海军招飞办及其上级机关确定录取名单,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考生须将海军航空兵学院作为高考的第一志愿,海军航空兵学院属提前批次录取的一本院校,不影响学生报考其他院校。全面检测合格或高考成绩公布后改变报考态度的,要补交体检、食宿、往来路途等费用,并由省级教育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海军飞行学员情况简介
(一)海军飞行学员学制
飞行学员为5年全日制教育,按“3+2”模式培养,即前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双学籍”学员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完成科学文化、航空专业和军政基础等教育训练内容,第4、5学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初教机、高教机航空理论学习、飞行训练及毕业设计(论文)。
(二)海军飞行学员待遇
飞行学员入校3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期间费用全免且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被装和津贴费,享受水果费和较高的伙食标准。第4学年结束后,取得本科学历及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待遇;完成高教机训练科目的颁发任职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第二学位(军事学学位),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飞行学员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服役,可逐级晋升至师职,优秀者将成长为共和国将军。飞行员享受飞行专业津贴,每年安排带薪休假和疗养,婚后配偶即可随军,优先安排工作和分配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特招入伍;子女参加高考,凡符合海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
海军飞行部队驻地大多位于沿海开放城市,生活便利、条件优越,能够为个人和家庭提供良好保障。海军是一个国际性军种,海军飞行员有机会参加海外出访、远洋护航、联合军演,开阔视野、拓展眼光,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海军的光辉形象。
四、海军招飞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 邮编:100071 电话:010-66959261/66959262 传真:010-63817818
网址:www.hjzf.mil.cn / 海军招飞.中国 电子信箱:hjzfb@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