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0日新媒体专电: 日前,北京大学附属中学音乐老师、乐团指挥罗天如因受贿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指出,罗天如曾帮数名艺考生运作考取清华、北航。招生腐败、中学教师、受贿、特长生……让这个话题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招生腐败已由高校向中学蔓延,利用权力寻租敛财者已由高校掌权者延伸至中学教师群体。
教师贪腐:三年三涉招生腐败,敛财28万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罗天如于2004年7月正式调入北大附中,担任音乐老师、学校学生管乐团排练指导老师、乐团指挥。2004年下半年,罗天如 利用负责组织高校乐团教师与北大附中学生见面会的职务便利,接受北大附中学生毛某父母的请托并收取人民币10万元,帮忙运作毛某考取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向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主任朱某提出给予照顾的请托,而后毛某被清华大学录取。
2006年,罗天如先后收取考生管某和詹某家长给予的人民币16万元和2万元,并帮助管某考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帮助詹某考取北大附中。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罗天如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罗天如留给学生的印象是很有个性、有激情的,曾受部分学生追捧。然而,“师德问题”并不能涵盖公众对“罗天如案”的全部遐想。那些靠“买通”乐团老师进入乐团的学生,是真正擅长并对艺术情有独钟,还是将其视为跻身名校的一条“通途”?不爱艺术却偏要进入艺术殿堂,是对艺术的执念还是对艺术的亵 渎?不少文艺界学者心存忧虑。
败坏艺术圈清正生态,引发高招公正焦虑
从高考招生角度来说,“罗天如案”仅是招考过程权力寻租的冰山一角。2010年7月,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于兴昌因在学生择校录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953万元,被判无期徒刑;2014年高考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受贿1000余万元被逮捕。
针对部分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帮学生入名校这一现象,不少网民表示“很普遍,很常见”。尤其是艺术类招生专业性强,“自由发挥”空间大,沦为高招腐败重灾区更在情理之中。
一位青岛艺考房姓考生透露,“艺考基本是学校或老师想要谁就要谁。考生家长单是打通关系就要投入十几万元。美术类、音乐类的行情还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差异。”
据这位考生透露,以美术类艺考为例,考生需要在高二入学前联系好想要报考的艺术院校的某位教师,拜师并接受其点拨、授课,跟学一两年之后,教师已经掌握考生的作品特点,不论考试流程中如何严格、对考生与评委如何‘隔离’,单凭对作品特点的熟悉程度,评委就可轻松识别出请托考生。
音乐类艺考生家长常某说,常年与艺考打交道,深知圈内水深。“寻租市场没有统一定价,但凡考个艺术类院校或重点高校的艺术特长生,就需砸进10 万至100多万不等。具体价位分布受报考专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教师及学校的名气影响而有所差异。声乐由于竞争激烈价位最贵,50万左右;管弦类次之,30 万差不多。”寻租费用分为好几部分,拜师见面礼、学费、打点评委费用、售卖乐器费用等,更有甚者,直接给业内权威送房、送车钥匙。
据一些艺考生家长介绍,随着中学乐团成为高中特长生与重点高校艺考评委之间的又一桥梁,艺考生家长除需“攻克”高校艺术学院相关负责人及业内权威人士担任评委之外,还需要打点担当推荐人、联络人的中学音乐老师、乐团负责人等。
“最终进入中学乐团的未必是有天分的好苗子,进入艺术学院的未必是钟爱艺术或适合走艺术之路的学生,结果就是,大学毕业后他们既不想继续深造、又不想从事相关职业,这个现象很令人沮丧。”曾任职于某音乐学院的中提琴教师刘铭说。
艺术界教育界期待:科学评价有效监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方面,重点高校艺术学院与艺术类院校的招生腐败、权力寻租,导致“挖空心思挤进来的学生不爱艺术,混到学位又巴不得远离艺 术”,严重伤害艺术圈生态;另一方面,艺考自上而下的腐败“渗透”趋势也再次引发公众对高考自主招生公信力的焦虑,干扰了招生秩序和其他学生公平入学的权利。
重庆大学电影学院副院长彭吉象表示,“如果学生是走门子、砸票子进来的,那么即使将来从事艺术工作,恐怕也只是‘混一混’。进入艺术圈的正常通路若被打乱,对我国艺术生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造成不良影响。”
“不少专业课教授者往往身兼专业测试的测评者,这是艺考腐败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因此必须建立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测评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设计,以保障招考选拔的公正。”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在行政权力干预和主导的自主招生模式下,想要阻止权力寻租不是易事。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承波等专家认为,公平招录的前提关键在于“盯好”招生环节,专业评委产生、组成、数量都要有充分的考虑,尽量减少个人对结果施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