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兰州工业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代码:11807
学院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兰州工业学院2016年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层次 | 院 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总数 | 河北 | 江苏 | 河南 | 山西 | 青海 | 外省合计 | 甘肃 |
本科 | 艺术设计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150 | 10 | 5 | 10 | 5 | 5 | 35 | 115 |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依照进档考生分数高低的顺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承认招生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时在文化课达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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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31-2861447(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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