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3895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燕京理工学院学历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政策和学院规定授予燕京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燕京理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我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16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0843808 010-80843809 010-80844355 010-80844356
传 真:010-80844357
E-mail:zhaoban2005@163.com
网 址:http://www.yit.edu.cn或 http://www.ncbuct. edu.cn官方微信平台:yit_zsb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东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燕京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