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考生所报我院专业若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则须参加省统考,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考生如经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复核,有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我院的专业合格证无效,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院专业合格是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以招生计划的4倍依据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人数确定每个专业(类)的分数线而确定。专业排名是并列数计算在内的实际数。
三、录取细则
1、我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细则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录取。
3、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
4、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经三批志愿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2016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志愿(不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志愿)填报须知
1、考生本人须慎重填报你在中国美术学院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信息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院招生办网站填报本科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必须与考生高考所在省填报我院志愿时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一致,若不一致,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院专业志愿填报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9日。
填报网址:http://zb.caa.edu.cn。
特别提醒:已经在我院网站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各省统一的高考志愿填报(包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否则校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