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
省份 |
山东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河南 |
湖南 |
福建 |
人数 |
8 |
3 |
3 |
3 |
3 |
3 |
待定 |
专业考试类型 |
校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招生科类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 |
艺术文 |
艺术文 |
备注:考生不得跨省报考;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6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山东 |
网络报名 |
2月22-23日 |
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 |
①视唱练耳 |
2.统考
福建、河北、辽宁、江苏、河南、湖南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6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办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六、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校考成绩及录取情况查询网址(福州大学招生网):http://zsb.f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