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统计表 2015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统计表 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专业考试
本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要求
1、我校不组织校考。认可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即省统考或者联考达到分数线)。即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要求该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过线)。
2、未涉及省统考(或联考)的招生地区(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考试说明:
(1)北京、山东、吉林等地区考生,我校认可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2)河北省考生,我校认可河北大学组织的河北省生源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1、直接使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不属于省统考(或联考)范围内的专业,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测试合格成绩。
文化考试
凡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履行其它相关手续,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录取原则
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提档线的情况下,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时间和办法,在网上进行录取。我校要求考生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考试达到当地分数线。
本科: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科:考生所报专业属于省统考(或联考)涉及的,直接使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按综合分(专业测试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未涉及的,我校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测试合格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别提示
☆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复检等相关复查工作,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涉及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省级统考(或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依据我校专业考试相关要求报考。
☆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相关省(市、自治区)考生,在遵循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试相关规定基础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有效。
☆我校艺术文理兼招。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分艺术文、艺术理、艺术不分文理编制招生计划。对分艺术文、艺术理的地区,我校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招生计划,依据录取原则分艺术文、艺术理择优录取;对艺术不分文理的地区,我校按艺术不分文理编制招生计划,依据录取原则不分艺术文理择优录取。
☆以上办法若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
学费
由于艺术类专业学习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实际经济状况选择报考。
本 科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学费 每人8000元/年。
高 职(专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学费 每人10000元/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 学费 每人12000元/年;
播音与主持专业 学费 每人12000/年。
(注:以上收费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就读地址
2016级艺术类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本部就读。2016级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学年在北京校本部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