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感谢一直以来对武汉纺织大学的信任和青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省招委关于做好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5]7号)文件精神,经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2016年湖北省美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并使用湖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采用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投档及录取政策,且对外语、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均不做任何限制。
我校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专业分为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和中英合作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新增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专业),同样安排在湖北省艺术本科一批次进行招生,认可湖北省统考成绩,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其他具体政策可关注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另外,部分外省美术类专业仍然组织校考,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具体省份和政策以当地省招办(考试院)最终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祝学业有成、金榜题名!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