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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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
13 |
公共艺术 |
20 |
环境设计 |
42 |
视觉传达设计 |
4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产品设计 |
54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摄影 |
15 |
动画 |
36 |
数字媒体艺术 |
35 |
注: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开始招生,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
招生 |
招生专业 |
招生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1618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
50 |
省美术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二批 |
注:2016年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招生,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录取批次 |
1438 |
工艺美术 |
30 |
省美术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艺术类提前 公办(本科)第二批 |
其他规定: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4、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5、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